「优先权」和「宽限期」是专利申请里两个很容易被混着用的时间概念。前者决定你能不能把在先申请的那一天当作自己的申请日,后者决定你申请之前已经公开过的东西还算不算数。两者都会过期,但过期之后的余地完全不同:一种在十四个月内还能救回来,另一种连一天都延不了。这篇把《专利法》和 2024 年 1 月 20 日起施行的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里与「错过时限」相关的几条通道逐条拆开。
两个期限先分清:一个挪日期,一个挡公开
优先权期规定在《专利法》(2020 年修正)第二十九条:发明、实用新型自在先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、外观设计六个月内,就相同主题提出在后申请,可以享有优先权。它把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往前挪到在先申请那一天。
宽限期规定在同法第二十四条: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,有四种情形之一的,不丧失新颖性——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;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;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;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。
| 对比项 | 优先权期 | 新颖性宽限期 |
|---|---|---|
| 法律依据 |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|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|
| 时长 | 发明、实用新型十二个月;外观设计六个月 | 六个月 |
| 起算点 | 在先申请的申请日 | 申请日(享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) |
| 解决什么 | 把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提前到在先申请日 | 把申请日前六个月内的特定公开排除在现有技术之外 |
| 能否延长 | 发明、实用新型可请求恢复优先权 | 不可延长,也不可恢复 |
用好优先权:声明、副本、费用要同时做对
《专利法》第三十条:要求发明、实用新型优先权的,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,并自在先申请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;要求外观设计优先权的,也在申请时声明、三个月内提交副本。未声明或者逾期未交副本的,视为未要求优先权。
细则第三十四条补了两点:外国优先权的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,两国之间有协议可通过电子交换取得副本的视为已提交;本国优先权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日和申请号的,即视为提交了副本。
第三十五条另规定,一件申请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,多项优先权的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算;要求本国优先权的,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(外观设计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为基础的除外)。在先申请已经要求过优先权、已被授予专利权、或者属于分案申请的,都不能再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。
错过十二个月:第三十六条留了两个月
这是 2024 年 1 月新规带来的变化。细则第三十六条:申请人超出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期限,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,有正当理由的,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请求恢复优先权。
这条通道要同时过四道门:
- 递交在后申请时,就该项优先权提出声明,在请求书里准确填写原受理机构名称、申请日和申请号;
- 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、且在专利局作好公布准备之前,提交《恢复优先权请求书》(表格编号 100051);
- 同一期限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(80 元/项)与恢复权利请求费(1000 元);
- 必要时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、优先权转让证明及中文题录。
算例可以直接套用:在先申请日为 2023 年 2 月 1 日,十二个月期限在 2024 年 2 月 1 日届满,恢复窗口落在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4 月 1 日之间。反例说明开头那道门的硬度:申请时没写优先权信息、事后补请求书不能恢复;申请时声明 A 项、请求恢复 B 项,同样不行。
只剩费用缺陷还有补救:专利局会发出《办理恢复权利手续补正通知书》,给一个月补缴。两点要留意:延误这两个月的恢复期限,不能再依据细则第六条请求恢复;第三十六条只写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」,外观设计不在其中。对结论不服的,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。
没写、写错:第三十七条的增加与改正
第三十七条处理另一类失误——已经要求了优先权,但少写了一项或者填错了信息。发明、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可以自优先权日起十六个月内、或者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,请求在请求书中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。前提是申请时至少已经要求一项优先权,只能从「一项」加到「多项」,不能从「无」加到「有」。
时间基准按最早的在先申请日算。增加的那一项在先申请日更早、会改变最早优先权日时,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与优先权转让证明的提交期限、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起算等都要同步调整。涉及增加优先权要求的,要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(80 元/项),未按期缴纳的视为未提出。
边界有两处:超期优先权属于第三十六条情形,不适用第三十七条,也不适用细则第四十五条的援引加入;延误第三十七条的期限,不能依第六条第二款的「其他正当理由」恢复,但可依第六条第一款的「不可抗拒的事由」恢复,一般性疏忽不在其中。
新颖性宽限期:六个月本身延不了
回到第二十四条。这六个月是硬期限——细则第六条第五款把第二十四条的期限排除在恢复权利之外,既不能申请延长,也不能在错过之后请求恢复。
手续比时长更容易出问题。细则第三十三条:属于第(二)项(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)或者第(三)项(学术会议、技术会议首次发表)情形的,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,并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展出或者发表及日期的证明文件;未声明和未提交的,其申请不适用第二十四条。第(四)项(他人未经同意泄露)分三种时点:申请日前已知的在申请时声明、两个月内交证明;申请日后得知的在得知后两个月内声明;收到通知书后才得知的,在该通知书指定期限内答复。
其他「迟到」的救济:恢复权利、延长期限与 PCT
细则第六条是通用的一道门。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延误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,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且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,可以请求恢复权利;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的,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请求。按第二款请求的还要缴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元。有四个期限被排除在外:专利法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九条、第四十二条、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期限。
「视为未要求优先权」之后能不能救?按《专利审查指南》的口径,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至少一项内容填写正确的前提下,遇到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补正通知书、未按期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者优先权转让证明、未按期缴纳或者缴足优先权要求费,以及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的,可以依第六条请求恢复。期限也能申请延长,但要提前提出,费用为第一次每月 300 元、再次每月 2000 元。
走 PCT 途径另有两处弹性: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三十个月,未按期办理的,缴纳宽限费后可在三十二个月内办理(细则第一百二十条);国际阶段的优先权恢复按第一百二十八条办,在国际阶段已由受理局批准恢复的,进入国家阶段不必再办一次。
| 遇到的情况 | 依据 | 补救窗口 | 费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超过优先权期才提在后申请 | 细则第三十六条 | 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,且公布准备之前 | 优先权要求费 80 元/项+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元 |
| 优先权少写、写错 | 细则第三十七条 | 优先权日起十六个月内或申请日起四个月内 | 涉及增加的缴优先权要求费 80 元/项 |
| 文件漏交、错交 | 细则第四十五条 | 自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指定期限内 | 无单独收费项目 |
| 其他期限迟到 | 细则第六条 | 不可抗力:障碍消除起两个月且届满起两年;其他正当理由:收到通知起两个月 | 按第二款请求的缴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元 |
四个容易踩的判断误区
- 优先权期和宽限期是一回事。优先权期挪的是申请日,宽限期挡的是申请日前六个月内的特定公开。
- 错过十二个月就没救了。2024 年 1 月 20 日起不是,发明和实用新型还有两个月恢复窗口;但申请时未声明该项优先权的救不回来。
- 外观设计也能申请恢复优先权。不行,第三十六条只写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」。
- 先发论文、先参展都有六个月兜底。展览会和学术会议两类必须在申请时声明并两个月内交证明;普通产品发布、自媒体发布不在列举之内。
关于条号与口径
本文条号以《专利法》(2020 年修正)与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(2023 年国务院令第 769 号,2024 年 1 月 20 日施行)为准;流程与算例引自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关于优先权恢复、优先权要求的增加或者改正的指引》。以官方现行口径与审查结论为准。
期限快到了,先确认有没有救
把时间线交给我们——在先申请的申请日、在后申请递交日、是否已在请求书中声明优先权、目前审查到哪一步。我们帮你核对优先权期限与恢复窗口,判断该走第三十六条的恢复、第三十七条的增加改正,还是先补手续,并把费用与需要提交的文件一次列清楚。
本文由九州知识产权整理撰写,供参考交流。政策与流程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口径为准。